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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3)

A+ A- 2013-07-24 11:01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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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网。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加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4)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公布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

  (2)面试满分为100分。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各100分,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比例的岗位,应聘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能测试,如有放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50%+面试×50%=10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100;

  工勤岗位: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100.

  (六)体能测评

  (1)测评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评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入体检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公布。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通知: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

  (2)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情况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消防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做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对象按照要求填写《政治审查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岗位所需的有关材料,统一到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进行审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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