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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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地震局3楼305房间(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3-2号,电话57600919)。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地震局决定,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及知识水平;身体健康,适合岗位需要,适应农村工作环境。
2、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 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5、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不含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时,将缩减招聘计划,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2:1。
三、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2013年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地震局3楼305房间(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13-2号,电话57600919)。
(3)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 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2013年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