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
七、其他
1、新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3、为方便应聘人员报名,以及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市 地 震 局: 024-57600919
市 纠 风 办: 024-5285011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52426132
本公告由抚顺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3年抚顺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抚顺市地震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