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山东备考交流QQ群:2490653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明湖中学(北园大街364号)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3.应聘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教师岗位:须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2011、2012、201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义务教育小学教师岗位:须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2011、2012、2013年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须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2009年至2013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所学专业应与所应聘专业基本一致。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用人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岗位为黄河南小学语文2个。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5人。其中:初中21人,小学39人,幼儿园15人(详细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