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隆林县房产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由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8日。
(四)面试和体检
1、面试
(1)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
(2)面试由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
(4)面试地点: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1)体检时间:201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体检地点:自治县人民医院。
(3)参加体检人员须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发现请人代检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合格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七、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一年(含叁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在报到时确认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隆林各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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