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招聘教师20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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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至6:00
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正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充实到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乡镇中小学任教,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普通高中17名,职业高中15名;乡镇初中(含大春文武学校)30名;乡镇小学(含大春文武学校)130名;县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中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已被正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含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发布招考信息
根据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公告自2013年7月29日起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心理学岗位、职业高中专业课岗位和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需提供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A4纸打印)一式2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乡镇中小学、县幼儿园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名额按比例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3年8月16日8: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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