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招聘教师202人公告(2)
六、考试
(一)笔试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岗位的人员免于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正常参加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30分)和所报岗位相对应专业知识(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幼儿园岗位为中等学校教育类教材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讲课)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相应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乡镇中小学和县幼儿园相应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按1: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2、面试内容:普通教师岗位及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课(15分钟以内);县幼儿园及体音美等特殊专业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课(15分钟以内)加专业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单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备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乡镇中小学普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县幼儿园和乡镇中小学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确定的内容执行。
八、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本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三年。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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