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郑州惠济区教师招聘公告(3)
五、相关说明
(一)根据工作需要,任教学科和学段可做调整,不服从分配和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
(三)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所产生的后果个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由于招聘工作的复杂性,招聘各个阶段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相关招聘信息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需要公示的事项和临时安排的有关招聘工作事宜,将提前一天在惠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通告。
(六)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惠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惠济区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举报电话:0371-63639061。
(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惠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惠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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