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六、考试
(一).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发放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笔试由我办组织专家组出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笔试内容:大气物理、天气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后为该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我办招考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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