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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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整体人影服务水平,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日常管理,有关技术装备和弹药的购置、调配和管理,开展有关科学实验,技术开发和人员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和人数:科研业务岗1名。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人工防雹、人工增雨的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开发工作。
2、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设计及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参加全市的人工增雨(雪)工作。
4、负责对区县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飞机增雨作业实施。
6、负责年终技术总结。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人影事业。
3、应届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专业为:大气物理、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相关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12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报名所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简历。
考生填写报名表,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发笔试通知书。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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