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音乐学院部分岗位招聘公告(3)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早9点至8月28日晚4点
★心理测试与笔试同期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当时通知为准。我院采用专业的心理量表,对应聘人员进行职业心理测量。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招录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2.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占考试成绩的50%。
参加综合面试的人数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进入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及格线为80分,及格线以下不予录用。
★考试的相关要求参见《天津音乐学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津音政[2010]18号)。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人事处网站通知。
(四)体检(拟定于2013年9月)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市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拟定于2013年9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拟定于2013年10月)
我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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