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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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 9 月 2 日起至2013年 9 月 4 日止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集工科、文理科、艺术于一体的综合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
一、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1名专业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相应等级岗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 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 并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 非广州市户籍者应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五)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 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七) 凡招聘岗位有年龄、工龄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罚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 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2013年 8 月 19 日起至2013年 8 月 30 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 9 月 2 日起至2013年 9 月 4 日止。请有意应聘者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行政楼6楼人事科。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5. 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 近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
(三) 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3年 9 月 9 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四)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公开招聘规定全程监督。
1. 笔试
(1)笔试定于2013年 9 月 13 日进行,笔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能力。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考试开始后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安排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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