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考试前1天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应届(含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 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由说课及答辩、实操两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
(1)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完毕进行答辩,然后进行实操考试。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表和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说课及答辩、实操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说课及答辩成绩×60%+实操成绩×40%。
4.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五)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之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执行。
(六) 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 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九) 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 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网址www.gdcas.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4041297,关老师(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科)。
附件1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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