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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伊宁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A+ A- 2013-08-26 15:41  |   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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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9月5日

  3、报名地点

  伊宁县卫生监督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聂鸿烨 0999-402762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后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统一使用汉语进行考试,考务工作由伊宁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汉语答题,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对以下人员在笔试成绩进行加分后按50%折合:

  (1)在伊宁县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中成绩优异,进入前十名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2)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卫生事业管理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补加。

  (二)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

  1、护理专业:进行护理技能操作考核。

  2、其他专业:采取综合演讲与专业知识答辩的方式进行。

  3、在伊宁县第二届“人才杯”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竞赛中进入前三名的,参加理论考试,进入面试环节后,面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如总成绩与其他考生相等则优先考虑。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计分规则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由卫生、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四)拟聘人员审定后,由人事、卫生等部门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99-4022926(县纪检监察局)

  0999-4022534(县保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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