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宁县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伊宁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经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2013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临床医学)、口腔、眼科、财务等12个专业,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伊宁县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针灸推拿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针灸推拿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护理(助产)岗位:符合报考护士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医医院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5、医学检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检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6、医学影像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影像技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限人民医院)。
7、麻醉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8、口腔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口腔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9、眼科临床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10、财务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财务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人民医院面向全社会招聘职位中护理(助产)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中医医院护理、检验、影像岗位要求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中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及针灸推拿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要求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伊宁县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每人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当年合格分数成绩单)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蓝底)。按照新计价费字2002(787)号文件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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