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1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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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6 -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111名。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表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6 -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七中对面);
3.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管理协管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原单位开具的证明);
⑥复退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⑧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每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2,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2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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