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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3)

A+ A- 2013-09-02 17:10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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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进行。

  (五)体能测试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入闱体能测试。

  1.测试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试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一项体能测试科目不合格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于2013年9月24日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须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13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98-2822439、2820048、2523370

  监督举报电话:0998-2535876(纪检监察)

  附件:

  

1.2013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招聘岗位表

2.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3.考察政审说明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考察政审表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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