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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兵团第三师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A+ A- 2013-09-04 16:36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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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9月12日。

  报名地点:兵团第三师人事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号三师机关办公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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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三师党委组织部、三师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师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师市事业单位20名,图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队工作人员80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规定的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聘对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三)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五)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七)图木舒克市治安巡警队工作人员招聘对象:

  ①南疆户籍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②南疆户籍驻疆部队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③兰州军区驻疆部队、驻疆武警部队非新疆户籍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半年的四项目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合同期未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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