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岗区坂田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招聘综管员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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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7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坂田街道二办附楼304室
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0】41号)规定,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申请招录补充出租屋综管员的复函》(深龙人函〔2013〕234号),为及时补充坂田街道出租屋综管员空缺数,结合街道实际,拟公开招考出租屋综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出租屋综管员42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计算至2013年9月6日。
(四)具有龙岗区本地户籍的需高中及以上学历或龙岗区本地户籍退伍军人;区外户籍人员如配偶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可视为本区户籍人员报考。
(五)非龙岗本地户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六)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但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出租屋综管系统工作过被辞退、开除的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内;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6日、7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坂田街道二办附楼304室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龙岗区坂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公开招聘综管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区外户籍人员如配偶一方为本区户籍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2,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须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如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坂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负责资格初审。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报区组织人事部门聘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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