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岗区坂田街道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招聘综管员42名(2)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在拟招聘名额3倍以内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名额3倍(含3倍)的,对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招聘名额的3倍,则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及考核名单。如为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为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余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半年有效)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坂田街道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直接补录。
考试由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3天后在坂田街道办网站(/)公告。
(六)体检、资格复审及聘用
1、体检由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层管理科和坂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七)有关说明
1、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36983123、28227637
附件:1、《龙岗区坂田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公开招聘综管员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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