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 2013年10月16日。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360858、3360856。
(四)考生报名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费用。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用为100元/人,在报名时现场交费。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免除报名费用的,报名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六)学历认定。考生在报考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考生又拒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六、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笔试总分为250分,《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占100分,《专业知识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占15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 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经审核符合考试的考生于2013年10月21日至23日到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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