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云南备考交流QQ群:254923658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 2013年10月16日。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曲靖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曲靖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稽核科、营业部7个科室,下设宣威、会泽、富源、沾益、马龙、陆良、师宗、罗平8个分中心。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的有关规定,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对象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国民教育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网》(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将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在职人员的岗位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0月16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须参加笔试;
(六)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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