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坪山新区新闻中心招考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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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17时止
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629室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艺术、体育职员公开招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坪山新区新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本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二)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职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08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0日17时止。
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629室,联系人:钱小姐,电话:0755-28318319。
报名时应提供如下资料(注明需验原件留复印件的,请各位考生务必预先复印好相关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4。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个人播音视频光碟1份);
6.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如有的可自愿提供)。
报名时将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5年内不得应聘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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