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坪山新区新闻中心招考职员公告(2)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播音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操作技能、言语表达能力及出镜形象效果等。
1、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内容和具体形式见附件3。
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合格的前6名考生确定为笔试人选(不足6人的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www.psxq.gov.cn)上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笔试人员。
2、笔试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中基础专业知识测试与问答及专业技能考核三部分的测试分值分别按20%、3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多人并列第一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上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与招考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一致;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及其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坪山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上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社会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可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考年龄计算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十、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坪山新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考职员公告及相关表格.doc
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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