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推荐课程:2013年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课程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二)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琼州道103号-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是天津市政府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隶属于天津市科委,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转化中心相继承担天津市科委赋予的全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验收,科技成果登记、鉴定、科技金融等12项科技工作职能和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和人数:本次招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公招聘3人,其中,科技项目工程师2名、科技金融管理工程师1名。
(一)、科技项目工程师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
2、负责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3、负责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理;
4、完成项目验收分析报告;
5、负责转化中心的研究课题立项、撰写、上报工作;
6、负责成果转化政策的宣讲培训;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科技金融管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的协调、沟通与合作;
2、负责贯彻落实市科委和金融系统的扶植政策,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资评价体系、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科技金融促进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融资路演活动;
4、负责组织承办“金桥之友”活动,搭建科技、金融与企业交流合作平台;
5、负责开展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招聘人员条件
科技项目工程师(岗位之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科技管理事业。
3、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英语六级,理工类专业。
4、有1年及以上科技管理工作经验,30周岁以下。
5、具备天津市户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技项目工程师(岗位之二)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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