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92人公告(2)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考点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考务费45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免交报名考务费(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原件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点办理退费手续)。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11月4日 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6日8:00至11月12日18:0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幼儿园教师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幼儿园教师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报考点进行资格复审:
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校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还要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地点:
①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综合楼五楼)
②吉林北华大学考点:北华大学就业工作处(北华大学东校区院系办公楼负一层)
③河北师范大学考点: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河北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进入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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