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92人公告(3)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九)聘用。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
1、网上报名须知
2、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北华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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