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3)
9、体检: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10、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需要进行递补,如需要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时,因证件不齐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约的考生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五、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283921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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