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十师北屯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简章
2013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兵党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师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及范围见《2013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满45周岁及以下”指196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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