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潮州市韩江、饶平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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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7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潮州市公证机构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其中:(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开招聘4名;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2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6个 (详见《2013年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办理聘用手续后,在本单位服务不满5年的,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5.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人员;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31日后出生人员;(具体详见职位表);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和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4.jspx)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7 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司法局,地址:潮州市新洋路197号华信大厦7楼会议室,联系人 :李思礼、佘常光 。联系电话:0768-2211751。
3. 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3,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现有工作单位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
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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