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潮州市韩江、饶平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6名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招聘公证从业人员、翻译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1、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政治时事、行政职业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 11 月 24 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 和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dept/1134.jspx)公布 。
(五)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3、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4、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司法局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和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咨询及举报监督电话:0768-2211751。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办理聘用手续;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相当职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后单位不提供食宿。
附件:1、2013年广东省潮州市韩江公证处、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广东省饶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潮州市司法局
2013年10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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