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荔湾区人大机关招聘政府雇员4名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9日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11月1日(星期五)到中山七路328号4楼荔湾区人大办进行报名确认,凭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地点: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4)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基本写作水平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72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中下旬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查询电话:020-81814681。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笔试成绩×50%/12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查询电话:020-81814681。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决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需增加岗位匹配性测试环节,选取岗位匹配性测试成绩的第1名为体检人员。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或放弃体检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荔湾区人大办考察小组负责。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考察合格的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荔湾区人大办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荔湾区同类机关单位雇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人大机关2013年度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大机关2013年度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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