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曲靖市规划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
八、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单位从事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行政处分的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方案由曲靖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规划局办公室
0874-3213066 3218886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74-312800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383216
附件:曲靖市规划系统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规划局
2013年10月2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