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聘特聘专家公告(3)
五、选聘程序
(一)拟竞聘特聘专家的人选向设岗单位报名提出竞聘申请,并填写《兵团特聘专家申请表》;
(二)设岗单位对竞聘人选进行评议、遴选(每个岗位申请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应有兵团以外的人选),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师党委组织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向社会公示、公告,由兵团党委、兵团颁发聘书;
(四)设岗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
(一)相关申请表格、设岗单位补充选聘条件、特殊岗位职责、其他支持方式等,可从兵团政务网 (www.bingtuan.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下载。
(二)各设岗单位接受拟竞聘特聘专家人选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991—2896903,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兵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20日
点击进入:特聘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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