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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84名事业单位人员简章(5)

A+ A- 2013-10-29 11:02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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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类、卫生类和艺术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类职位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将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州白天鹅网站通知。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州白天鹅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者,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县。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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