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洛阳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4)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人事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由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通过宜阳县人才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及本方案解释权归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2013年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确认表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基层卫生工作经验证明
7、专业目录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089526
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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