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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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1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0〕41号)规定,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聘临聘人员3名,职位详见《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二)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1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地点为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办公大楼1215室,咨询电话:28909212。
3.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或居住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一寸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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