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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自治区国税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A+ A- 2013-11-15 18:1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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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二)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六)填写《2013年新疆自治区国税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七)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八)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九)11月28日开始上网打印准考证,12月1日笔试(考试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十一)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

  自治区国税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

  (5)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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