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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自治区国税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A+ A- 2013-11-15 18:15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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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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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治区国税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税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新疆税务干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税系统为隶属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中央驻疆单位,下辖地、州、市国税局19个,乌鲁木齐2个开发区国税局,县(区)国税局105个;所属事业单位38个,其中:自治区国税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注册税务管理中心、税务干部学校、税收科研所),各地、州、市国税局直属事业单位33个。

  新疆国税局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发布信息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一);

  (七)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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