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组织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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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函复》(南编办计函〔2013〕435号)、南宁市人社局《南宁市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 6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2013年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具体如下:
一、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简介
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位于南宁市新华街16号,是隶属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室,下设5个房管所。主要职能为:(一)负责全市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二)负责全市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管理、租赁管理、房屋修缮、安全监管等;(三)负责全市保障住房租赁补贴预算、分配、发放等;(四)具体落实私房政策;(五)参与部分市政府重点城建项目的服务等工作。
经费管理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岗位职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文专业管理岗位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基本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熟悉国家及上级关于本行业、本岗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明确本岗位职责,能正确把握工作方向;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为集体服务的精神,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3)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在房产管理相关部门工作满3年以上,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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