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组织招聘管理人员公告(2)
三、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处办公楼及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免冠半身二寸彩照到南宁市新华街16号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人事教育科报名,联系人:龚海波,联系电话:0771—2855582,2813006。报名时,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收到报名表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予以张榜公布。
(四)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五)组织考核。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对拟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六)组织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七)公示: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入编手续,再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四、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
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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