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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巡防协警简章

A+ A- 2013-11-29 10:43  |  新疆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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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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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公开招聘巡防协警简章

  经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经济开发区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局巡防协警40名。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退役、复原军人30周岁(含)以下;院校毕业生25周岁(含)以下;

  3、招聘人员条件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退役、复原军人优先考虑,单独录用;

  8、具备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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