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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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报名地点: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综合楼802室)
四、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tjhb.gov.cn )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请同时提供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报名地点: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9号综合楼802室),联系电话:87671679。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计划招聘数与报名数至少达到1:1即可开考。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考核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tjhb.gov.cn)上公布。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指定并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tjhb.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8767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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