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韶关乐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广东省韶关乐昌市2013年12月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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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确保如期实现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经市编委会同意,2013年我市补充招聘教师1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
幼儿园教师10名。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学历和专业要求。取得中专及以上幼儿(学前)教育专业学历。
2.年龄要求。35岁以下(含35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要求。限招乐昌户籍毕业生。入户乐昌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
4.工作经历要求。具有3年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编制和实际需求情况,实行定岗招聘。
2.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18日
(三)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楼)。
(四)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0751-5563073(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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