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清远市清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校教师公告
清新区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职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资格条件(详见附后的《招聘职位表》)。
(三)须符合教师资格的要求和达到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辞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提交所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张。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职位表》要求需提供的证件分别是:
在职人员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考职位所须的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清新区以外的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其所在单位的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报考时工作单位提供的有效工作证明及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须单位盖章证明)等(在职人员指国有事企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其他人员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未婚证(已婚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报考职位所须的证书。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
(三)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
电话:0763—5820802 邮编:511800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教育综合知识(约占40%),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约占60%),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命题及评卷委托上级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3、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4、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1月13日前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网站、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并在清新区教育局、清新区人社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应聘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内容。
理论教师的面试为教学能力测试(模拟授课)和回答问题两项,分数各占70% 、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教学水平和基本素质。
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分为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两项,分数各占70% 、3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和基本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面试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50分为笔试合格线,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若同一职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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