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珠海市工商局)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区(香洲、斗门、金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均为珠海市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珠海市工商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12月18-12月20日(9:00-12:00,15:00-17:30),珠海市工商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联系人:王小姐、马小姐,联系电话:0756—2622320、2622321。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名);②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未就业证明材料。2013届毕业生和2011、2012年毕业后至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聘用后凭《报到证》报到);④007、010岗位的报名者,需提供人事关系在本市的证明(如干部身份人员提供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工人身份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或未就业凭证);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⑥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考生报考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并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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