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选聘汽车技术专业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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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12月公开选聘汽车技术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拟于2013年12月公开选聘汽车技术专业教师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汽车技术专业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1人。
二、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海外高层次人才中的留学回国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
(六)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所要求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聘其他有关要求
(一)对学历的要求:
应聘者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二)对所学专业的有关要求:
1.应聘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对年龄的要求:
应聘者的年龄统一要求为55周岁以下(即195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综合楼505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报名表、身份证、户籍本、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学历证书、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保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等。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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