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选聘汽车技术专业教师(2)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2.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五)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核通知书。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学校自行确定(见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组织及考核方式
考核由学校人才办负责组织,考核的具体方式见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注意事项
1.应聘者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应聘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考核,两者缺一不可;
2.应聘者必须提供电子课件和标准格式教学案;
3.应聘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结果及公布
应聘者考核结束后,当场领取考核成绩回执单。5个工作日内将应聘者成绩及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名单在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网站:http://www.szts.org.cn/szts/
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在体检结束后30天内完成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校人才办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另行招聘。
八、聘用
(一)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二)经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的养老保障制度。
九、本公告由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公开选聘岗位表》(面向社会人员)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12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