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事业单位保山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招聘公告(3)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到期后视情况续签或终止;若进入办理手续的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则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每人每月2240元,其中:实发工资1700元,伙食补助540元。社会保险费用(五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分别计算核定后上缴。
九、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效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腾冲县应急办:5155338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34474
腾冲县林业局:5186429
举报电话: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县林业局
腾冲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二Ο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