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溪师院附中提前招聘引进教师公告(3)
六、聘用及人事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定协议,待毕业后来学校报到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根据《玉溪师院附中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公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按照玉人事[2001]73号《玉溪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应聘人员被招聘后实行聘任制,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玉溪师院附中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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